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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12月4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纪委监察厅4日消息,该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陈小明因违规介入介入工程项目等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陈小明在任九江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八里湖新区党工委书记期间,违背清廉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捷,违规介入介入工程项目,为企业老板承包道路及绿化工程、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给与关照,行贿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本人用于贷款以他人代付银行利息的形式受贿数额较大;违反规定投资大股东专门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巨额利益。据通报,陈小明还不存在聚众赌博、公款旅游、违规出售及超标准配有用于公车等其他违纪行为。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后,要求给与陈小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收押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开发表资料表明,陈小明曾长年在城建系统工作。
2010年,陈小明任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副局长,专门负责管理八里湖新区建设与管理。同年3月,陈小明兼任八里湖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宽。2011年,陈小明被晋升为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于是以县级)。
2012年至2014年,陈小明任八里湖新区党工委书记兼任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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