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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5日)环保部具体华电榆斜煤制芳烃审核权限加到时间:2016-01-15原文公开发表:2016-01-15人气:8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布《关于华电榆斜煤基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权限的批示》,具体了华电榆斜煤基芳烃项目还包括年产300万吨的煤制甲醇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应由国家环保部必要审核。2014年7月,华电集团榆林百万吨煤基芳烃项目引进天龙集团、陕西益泰能源战略合作。既是化工和纺织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也是华电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胆尝试。
根据协议,三方将合力将推展首个煤制芳烃工业化项目成功投产。修筑煤炭能源洗手高效利用煤制芳烃新途径。2013年,流化床甲醇制芳烃(FMTA)技术由华电集团、清华大学联合开发顺利。
首套3万吨/年甲醇制芳烃工业化试验装置由中国华电集团投资,东华工程EPC总承包。装置于2012年在华电煤业陕西榆林煤化工基地竣工,2013年1月投料试车顺利,装置运营平稳。
2013年3月,通过技术鉴定。之后华电在陕西榆林煤化工基地启动世界首套百万吨甲醇制芳烃工业样板装置。该基地将构成年产1000万吨煤炭、300万吨煤制甲醇、100万吨甲醇制芳烃和12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能力。
以下为通报全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环评函[2016]43号关于华电榆斜煤基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权限的批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你厅《关于批示华电榆斜煤基芳烃项目环评审核涉及问题的函》(陕环函〔2015〕106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环境保护部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7号)等有关规定,年产多达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我部必要审核。华电榆斜煤基芳烃项目还包括年产300万吨的煤制甲醇装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应由我部必要审核。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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